安全卫生

校园及校门口交通安全管理制度

2018-05-29

一、校内交通管理制度

   为加强校内交通管理,维护校园秩序,保障师生安全,特制定本制度。
   1.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,需经学校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。
   2.进入校园内的外来人员、车辆都必须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和本制度。
   3.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,自觉接受门卫检查;禁止在校内骑自行车。
   4.各种车辆进入校园,须按规定路线、速度行驶(每小时20公里);机动车进入校园后严禁超速和鸣笛。
   5.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非停车区随意停放。
   6.非本校机动车辆,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;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,应在指定地点停放。
   7.校园内严禁学车、练车、无证驾驶、酒后驾驶。
   8.机动车出门要自觉接受检查,对载有货物的车要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。
   9.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,主办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,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;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,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交通和车辆管理。
   10.未经批准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占道举行集会和进行体育、娱乐活动。

   11不得损坏和随意拆卸、移动校内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。
   12.禁止随意阻碍交通、占用路面的行为。

   13.校内施工,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。
   14.对违反以上规定者,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。

   二、园门口交通安全管理措施

为了保证学生上学、放学的安全,特采取以下措施,加强校门口交通安全管理。

1.经常利用集会时间、班队会时间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。

2.学生上学时,安排保安人员在校门口监管学生进校。

3.加强放学环节管理。为减少学生同时放学造成的拥挤现象,预防踩踏事故发生,减轻校门前的交通压力,加强交通、疏散培训和演练。

4.在离校门口100米的范围内要求家长按村居社区分地点接送学生,以利于分流学生离校。

5.学校实行教干门卫值班制度”,学生放学实行“路队制”(按村居排队)。放学时各班任课教师带路队出校门,带学生过马路。2教干和2门卫值班,分别在校门口路道边的交叉路口协助协管员维持交通秩序,护送学生过马路。

6.在公路两端设置车辆减速提示标志:“学校区域  车辆慢行”。

7.向交通部门提交报告,申请在公路两端设置减速包,在斑马线处设置红绿灯标志。

8.上级部门提交报告,申请在路两侧设置护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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